网络暴力与家庭教育缺位:法院一纸文书守护未成年人的数字世界
News2026-05-31

网络暴力与家庭教育缺位:法院一纸文书守护未成年人的数字世界

赵专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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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网络纠纷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。该案不仅揭示了网络环境中个人信息保护的脆弱性,也对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提出了警示。法院在审理过程中,采用了调解与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的方式,力求从根源上化解矛盾,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
“开盒”行为侵犯人格权,刚成年者需担责

事件的起因源于社交媒体上的言论冲突。未成年人周小某在网络上发布了针对某演艺人员的不当言论。这一行为随即引来了刚满十八岁的粉丝汪某的激烈反应。汪某并未选择理性沟通,而是采取了所谓的“开盒挂人”手段,将周小某的个人照片、全部社交账号信息及其言论截图公之于众,并附上了带有侮辱性质的评论。

此举迅速在网络空间发酵,大量用户涌入周小某的社交账号进行指责与谩骂,形成了规模性的网络暴力。周小某因此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,其正常的学习生活也受到了严重干扰。最终,周小某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,将汪某诉至法院,要求其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。

法院调解促和解,侵权方当庭履行义务

在北京市互联网法院的审理过程中,双方当事人都参与了诉讼。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与说理,汪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。她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与肖像的行为,已经构成了对周小某人格权的明确侵害。

认识到错误的汪某,主动采取了补救措施:删除了所有相关的侵权内容,并向周小某出具了书面道歉信,同时给予了相应的经济赔偿。这些举措均在法庭上当庭履行完毕。这一结果体现了司法调解在化解此类涉青少年纠纷中的积极作用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

延伸审判职能:一纸《告知书》压实家庭监护责任

本案的审理并未止步于侵权责任的认定与赔偿。法院敏锐地注意到,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是双向的。一方面,是汪某作为刚成年个体,法律意识与网络行为边界感的缺失;另一方面,是周小某作为未成年人,其网络言行失范以及其父母在监护职责上的不足。

为此,法院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相关规定,主动延伸了审判职能。针对周小某在网上辱骂他人、以及其行为可能导致的自身隐私泄露风险,法院向其父母发出了《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》,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。法官明确指出,监护人必须切实履行责任,加强对孩子的网络素养培育与行为引导,及时纠正、制止其网络失范行为,为未成年人筑起坚实的家庭保护防线。

案件启示:共建清朗网络空间需多方合力

这起案件具有鲜明的典型意义。它首次在司法层面明确界定了“开盒挂人”这一网络行为的侵权性质,对类似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。无论是刚踏入成人世界的青年,还是活跃于数字原野的未成年人,都必须明确网络非法外之地,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审视。

同时,案件也凸显了在数字时代,家庭教育的核心重要性。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、法律意识和同理心,与保护他们免受网络侵害同等重要。这需要家长、学校与社会形成教育合力。作为关注社会动态的一员,我们应当共同思考如何更好地引导青少年健康、文明地使用网络,防止此类纠纷再次发生。网络环境的清朗化,离不开每一个参与者的理性与责任。